中国房地产库存现状 江西全国最低

2016-03-14 09:22:32     来源:房大全

中国房地产总体库存状况

库存可分为狭义库存和广义库存。狭义库存指待售面积,广义库存主要包括待售面积和施工面积。本文采用广义库存来衡量房地产库存状况。

2015年,中国商品房待售面积为7.2亿平米,库存量和消化库存所需时间均创新高。但仅从这个指标看,中国地产库存问题似乎不太严重。因为与12.8亿平米的销售面积相比,只需6.7个月便可以完成去化。

库存问题主要体现在广义库存。2015年,施工面积(潜在库存)高达73.6亿平米,是待售面积的10倍多。其中,住宅施工面积为51.2亿平米,占比为70%。如果考虑已批未开工土地,自建房和小产权房等其他,库存数量更大。

商品房库存去化时间为6.3年,住宅去化时间为5年。施工面积与待售面积之和为80.8亿平米,按照2015年的销售速度,去化时间为6.3年。其中住宅库存(施工面积与待售面积)为55.7亿平米,去化时间为5年。

图1 商品房库存(待售+施工面积)与去化时间

(数据来源: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商业与办公楼库存去化时间为15.6年。由于经济下行与互联网的冲击,商业和办公楼地产库存积压明显增大,2015年住宅以外的商品房为25.1亿平米,按照2015年1.6亿平米的销售,去化周期为15.6年。

按照目前情况,库存还会继续积累,库存问题形势严峻。尽管新屋开工连续两年下滑,但2015年新屋开工量仍高达15.4亿平米,高于12.8亿平米的销售面积(2015年销售较好)。据国研中心刘世锦测算,我国住宅需求峰值1200-1300万套,按照每套100平米算,住宅需求峰值约12~13亿平米,2015年住宅成交面积为11.2亿平米,这意味着商品房需求增长空间有限。

各地区库存情况

各地区库存状况的突出特征是:三轨运行。

西部、东北和山西等三四线资源型省市库销比普遍较高,而且销量弹性小。最高的是山西9.9年,其次是宁夏8.4年,吉林辽宁也排名前列,分别为7.8和7.5年。库存最高的省会城市是呼和浩特与太原,分别为16.1年和11.1年。这些地区房地产销售增速明显低于一二线省市(后面有详细数据)。本节中,库销比=房屋施工面积/销售面积(2015年),因各省待售面积数据普遍缺失,为统一口径,全部用施工面积作为库存代理变量。

二线城市库存水平适中,销量弹性也适中。库存最低省份分别为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和广东,广义库销比分别为4.4、4.5、4.5、4.8和5.0。省会和重要城市中,合肥、武汉、南昌、厦门和南京最低,在4.4~5.4之间。这些都是主要的二线省市。也有一些二线城市库存水平较高,如杭州、宁波等,库销比高达9.4和10.2。二线城市的库存和销量特性,使得其库存问题总体不大,一方面有一定压力,另一方面有解决潜力和空间。

一线城市库存水平有高有低,但销量弹性大,库存问题小。从广义库存来看,广州和上海较低(6.1和6.2),北京和深圳甚至较高(均为8.4)。考虑到近期一线城市大涨,部分城市甚至需要短期“补库存”。

图2 各地区广义库存情况

(注:上图中库存单位为年,库销比=房屋施工面积/销售面积(2015年),各省待售面积数据缺失较多,为统一口径,全部用施工面积作为库存代理变量。

资料来源: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图3 主要城市商品房狭义库存状况

(注:上图中库存单位为月,代表狭义库存状况。数据来源:CRIC,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2015年,30个大中城市数据显示,一线城市商品房成交面积增长32.1%,二线城市增长22.6%,三线城市增长13.6%,四线城市预计增速更低。

这表明,2015年的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均有效刺激了各类城市地产销量,但弹性明显不同,一线城市受益最明显,二线其次,三四线城市最弱。

库存分化问题的另一个显性指标是房价,2015年一线大涨,二线小涨,三线下跌。统计局70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2015年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房价大涨(21.3%),二线城市略涨(1.6%),三线城市下跌(-2.2%).

图4 2015年一线城市房价大涨,二线小涨,三线下跌

(数据来源: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综合来看,各地区房地产库存呈现三轨运行态势。三四线省市库存水平明显偏高,而且销售弹性低,库存问题最严重。一二线库存水平差异不明显,但一线城市销售弹性高,库存压力小,二线城市销售弹性适中,库存有压力,但有解决潜力。2015年一线城市房价大涨,二线小涨,三线下跌,凸显了不同地区的库存问题。

图5 日本住宅供给和需求演变趋势

(数据来源:日本统计局,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中央的去库存政策

为应对高企的房地产库存,2015年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组合拳。主要包括:降准降息(降准降息还有稳增长、控通缩和防风险等目的),降低首付和财税政策等。

代表性的政策包括:

(1)大幅降准降息。2015年5次降息,累计降低利率1.25个百分点,4次降准,一次定向降准,释放了流动性。

(2)首付比例大幅下调。2015年3月30日(被称为330新政)二套房首付比例从60-70%下调为40%。2015年9月30日(被称为930新政)将一套房首付比例从30%降低为25%。2016年2月2日,同时对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比例进行调整,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二套房首付比例进一步由40%降至30%。

(3)财税大力支持。2015年3月30日,二手房营业税免征年限五年改两年。2016年2月19日,契税和营业税同时调整,重点针对二套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由3%下降至1%;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由3%下降至2%。营业税方面,购买2年及以上住房对外销售的,非普通住宅由差额征收改为免征。

表1 2015年以来中央应对政策

发布时间 政策类型 政策内容
2015年 降息降准 降息:3月1日、5月11日、6月28日、8月26日,10月24日。降准:2月5日,4月20,6月28日(定向降准),9月6日,10月24日。
2015年3月17日 国管公积金政策 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原规定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照2万元计算,调整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
2015年3月30日 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四成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2015年3月30日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015年3月30日 二手房营业税免征年限五年改两年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15年6月29日 房屋转让、租赁手续费减免 个人在办理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时,可以不用再向税务部门提交有关赠与公证材料。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三种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时,可直接申请免营业税。
2015年8月31日 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二成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2015年9月24日 降低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 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中小城市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可进一步适当降低;房屋租赁手续费被取消。
2015年9月30日 首付比例降至25%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2015年9月30日 公积金异地贷款等 提高实际贷款额度,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线控制在50%-60%、延长贷款偿还期限;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
2015年11月17日 国管公积金政策 进一步加大贷款支持力度,职工购买首套房申请贷款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且计算贷款额度时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均按照7万元计算。
2016年2月2日 首付比例最低可降至20%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2016年2月19日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文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 对购买首套房,144平米以上契税由1.5%下降至1.0%。购买二套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由3%下降至1%;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由3%下降至2%。营业税方面,购买2年及以上住房对外销售的,非普通住宅由差额征收改为免征。

(资料来源:国泰君安证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