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答!十个问题带你了解九江市二手房“带押过户”!
4月14日,九江市发布了《关于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试行)》,消息发出后,立即引发市民的关注和热议,九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就群众关注的问题作了权威解答,供大家参考。
问题一:什么是二手房“带押过户”?
答:二手房“带押过户”是指存在抵押的房产不用提前还贷就能完成过户,办理新的抵押,发放新的贷款。
问题二: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
问题三:买方与卖方贷款银行不一致或者买卖双方涉及公积金贷款的可以进行“带押过户”吗?
答:可以,但涉及公积金贷款的目前仅限“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业务待后续系统及流程完善后,再有序开展。
问题四:房产存在二押或三押的情况,是否可以办理“带押过户”?
答:存在两个或以上抵押权的房产暂不能办理“带押过户”。
问题五:二手房“带押过户”怎样保障交易资金安全?
答:若买卖双方贷款银行相同,买方贷款在相关不动产登记办理完成后由银行内部自行划转结清卖方贷款,剩余部分划转至卖方个人银行账户,关于首付款的资金安全问题,买卖双方可自愿选择公证机构的提存公证进行资金保障;
若买卖双方贷款银行不同(同一银行不同支行也属于此情形),买卖双方通过公证机构的提存公证保障首付款及买方贷款资金,在相关不动产登记办理完成后由公证机构进行资金分发。
问题六:二手房“带押过户”中提存公证可以起到什么作用?
答:二手房“带押过户”中提存公证是指买方和买方贷款银行按照交易各方约定的条件将购房款或者购房贷款提交至公证机构的提存账户进行监督、保管,并在交易条件成就时交付给卖方贷款银行和卖方。提存公证具有保证债务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可以有效防范在银行贷款未归还的情况下注销抵押登记带来的风险,有利于保障银行债权不受损,也有利于买卖双方交易资金安全,降低房屋交易风险和成本。
问题七: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办理流程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买卖双方贷款银行相同,一种是买卖双方贷款银行不同。
其中买卖双方贷款银行相同的办理流程是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在贷款银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带押过户和新贷款,审核通过后,买卖双方及贷款银行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及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登记机构合并办理、同步审核、同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另一种情况的办理流程是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和提存公证后,各自向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带押过户和新贷款,审核通过后,买卖双方及买卖双方贷款银行四方委托公证机构线上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及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登记机构合并办理、同步审核、同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对于买方使用自有资金购房,无需贷款的情况,可参照以上部分流程进行操作。
问题八:申请办理“带押过户”相关登记业务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买卖双方及贷款银行)、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可共享获取的免于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不动产及注销原抵押权的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带押过户)
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不动产及注销原抵押权的材料参考模板
问题九:二手房“带押过户”相关登记业务多久可以办结?
答: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完成后当日即可办结。
问题十:“带押过户”业务是仅九江市区实施,还是整个九江市都实施了?具体可以到哪里去办?
答:《关于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试行)》已印发至各县(市、区),各地收到文件之后正在积极协调各单位进行业务流程改造等工作,由于带押过户涉及部门较多,推行难度较大,目前主要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试点运行,九江各县(市、区)具体是否可以办理,建议先电话咨询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